點交法拍屋 危機處處 有如十面埋伏 故需... 瞭解法拍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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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之產生,乃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藉法定程序向法院聲請查封債務人、保證人等名下所有之不動產;並經法院公告後,公開拍賣上開不動產,將債務人之財產轉變為現金的方式,用以 償還債權人之債務。由此可知,經由法院經公開拍賣債務人之不動產,即一般俗稱之「法拍屋」。 如同前述,法拍屋之產生,乃因債務人無法對價償還債權人的債權,如金錢、利息甚至國家之欠稅款等等,債權人為求自保乃透過法院以第三人公正之立場對債務人名下之財產進行拍賣程序,並將其房屋出售於社會民眾。由於法院不以判決及牟利為主要目的,且債權人為求債權有相對的最低保障,在急迫變現為現金等原因下,法拍屋一般均較市價之房屋價格略低二至五成左右。常見有些人抱怨人生總無機會投資賺大錢,其實機會卻就近在眼前。近年來大量的法拍屋,成為一般民眾、投資客、專業人士們的另一片事業發展天空。不過由於不動產所牽涉之法令繁雜,一般民眾如欲標購法拍屋也可透過專業人士、專業代標或專業點交之公司,來圓人生的一大夢想。 因不動產的價值性與保值性均為一般人所肯定,因此如有正確的投資觀,往往標購一間法拍屋的投資報酬率十分驚人,甚至常常聽聞有投資客一夕致富之實例隨處可見。
購買法拍屋之優點有哪些?
(一)絕無「一屋二賣」、「建商倒閉」之問題 法拍屋均透過法院公權力查封、拍賣之方式,任何標購資格與查封當時問題均在公告上載明清楚,只要詳加瞭解其公告內容後,購買法拍屋便擁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亦不至於產生像一般市售房屋買賣的危機,如預售屋常見「建商倒閉」、「產權縮水」或是新成屋、中古屋有「一屋二賣」、「過戶前遭法院查封」等問題,造成購屋者有著賠了夫人又折兵的遺憾。 購買預售屋或成屋等市售房屋在辦理過戶期間,通常買方已經支付相當價金,而賣方也提供了足夠的地政機關產權辦理過戶所需資料;但若在地政機關尚未完成買賣所有權過戶的空窗期間,賣方之債權人請求法院查封賣方(即債務人)不動產,買方所購買之不動產即受到賣方債權人之查封效力影響,以致無法順利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導致晴天霹靂。但購買法拍屋則因事前已經透過法院查封、拍賣之程序,房屋所有權已經由法院確定在案;因此標購法拍屋者完全不必擔心自己購買之法拍屋再遭查封、拍賣等問題發生。 (三)抵押權塗銷設定 購買法拍屋不論債務人積欠銀行或他人的任何款項均與標購者毫無關係,因為在法拍屋公告上確實載明本件不動產「抵押權拍後塗銷」。舉例來說,如果標購法拍屋者以三百萬元得標某一法拍屋,不論該案件有無設定高於三百萬或任何抵押權,一旦得標後亦即一併將抵押權塗銷一切歸零。 (四)房屋產權最清楚 法拍屋之產權,因已在查封債務人不動產後,由法院禁止債務人處分其不動產;再經地政機關、債權人、法院人員到達查封之不動產現場確認評估後始發公告,所以其產權絕對清楚可靠。 在法拍屋標購得標付清得標款後,法院會核發「法院證明書」、「不動產產權移轉證明書」、「法院囑託塗消查封與抵押權登記函」等資料給得標人,經完稅後便可請地政士辦理地政機關之所有權轉移登記。因為得標後該產權均已確定為得標人所有,故絕不會發生「一屋二賣」、「產權不清」、「再遭法院查封」等問題發生。 (五)產品類別多,選擇性高 標購法拍屋可選擇的不動產產品類別眾多,舉凡透天、別墅、公寓、華廈、店面、農地、林地、工業用地…等等應有盡有,種類繁多不勝枚舉。購屋者可依其個人用途加以考量分析,如投資用或自住、休閒等,仔細找尋絕對可以找到自己理想中的法拍屋。
法拍屋大部分的案件均比市價買賣之房屋或預售屋便宜很多,因此也是不動產市場中最具有投資價值性的金雞母。倘若該物件在第一拍次流標後,即打八折後推出第二拍,其後每一次流標後均打八折直至減價拍賣為止,有時甚至只有市價的一半不到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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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瞭解法拍屋 (1)
- May 27 Sun 2012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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